主播 使用条款
主播 使用条款:
第 1 条(目的)
1. 使用本条款和条件(以下简称 "条款")适用于由 M Salone Ltd. 和 Maverick Technology Ltd. 运营的 JM Live(以下简称 "服务")的用户。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前同意本条款。
2. 本条款和条件规定了使用本服务的条款和条件。 所有注册为本服务用户的用户均按照本条款使用本服务。
3 当用户同意本条款并按第3条规定完成用户注册时,用户与运营商之间的协议即告成立。
第 2 条(定义)
本条款和条件中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协议":指运营商和用户根据本条款和条件签订的服务使用合同。
网站":提供服务的互联网网站。
经营者":指M Salone有限公司和特立独行科技有限公司,前者负责整个服务,后者主要负责网站的运营。
用户":本服务的所有注册用户。
用户信息":指注册使用本服务的用户的个人信息。
电信设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计算机设备。
商家":通过本服务销售商品或服务(统称 "产品")的法人实体或个人。
现场直播":指使用社交媒体和现场视频等在线媒体向不特定人数现场销售产品的行为。
主播:指进行现场商务活动的人。 由于用户使用本服务进行现场商务,因此 "主播 = 用户"。
第 3 条(用户注册)
1. 任何希望成为本服务用户的人都应在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后在网站上注册成为用户。 经营者完成用户注册并向用户授予 ID 后,用户与运营公司之间即签订本协议。
2. 如果根据前款规定注册的信息发生任何变更,用户有义务立即在网站上办理变更注册信息。
3. 如果运营公司认为用户注册有以下理由,有权拒绝用户注册。
(1) 被认为是恶作剧或其他违规行为的会员注册。
(2) 以服务调查为目的的会员注册。
(3) 被认为是同一人的多次会员注册。
(4) 填写了虚假、错误信息或有遗漏的会员注册。
(5) 以网站攻击、使系统故障或关闭为目的的会员注册。
(6) 第 17项第1 条中定义的黑帮成员等进行的会员注册。
(7) 经营者判定其他不适当的行为会员注册。
4.用户不得向第三方使用、出借、转让、出售、交易或抵押其服务账户
第 4 条(服务内容)
本服务的目的是为希望通过现场直播销售产品的制造商和通过网络媒体销售产品的用户(Livers)牵线搭桥。
本服务向用户提供有关制造商、其销售的产品和活动的信息,为现场商务创造机会。 对商家而言,该系统提供有关用户资料和贩卖成绩的信息。
第 5 条(关联合作伙伴)
1.本服务上的所有制造商和产品信息均由我们的合作伙伴(以下简称 "合作伙伴")提供。 本服务 "上的信息会不时更新,但由于信息更新时间的原因,信息可能与信息来源不同,敬请谅解。
2. 运营方可随时更改合作伙伴,对因此给用户造成的任何不利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 6 条(直播商务规则)
1. 用户可向网站上的任何商家申请直播活动。 直播商业活动申请应以用户的意向为基础。
2.用户的部分信息在申请现场直播时提供给商家。
3. 用户应自行与商家沟通协调,运营商无法回复与这些事宜相关的电话、来访或电子邮件询问。
4. 商家有权因自身等各种理由拒绝现场直播申请。
5. 在进行现场直播商务时,必须通过网站向经营者报告销售结果。
6. 严禁与通过本服务结识的商家进行私下直接交易。
第 7 条(会员费)
使用本服务的费用因服务内容而异。 请参阅另行签订的合同。
第 8 条(注册信息的变更等)
1. 用户可随时通过网站上的注册变更界面对其注册的用户信息进行变更、添加或删除。 但是,这些更改、添加或删除不会反映在之前已经提供给商家的信息中。
2. 即使用户无意取消注册,但如果用户在两年内未登录本服务,则登录信息自动注销。
3. 如果用户在三个月内未登录本服务,则可能会暂停发送电子邮件的服务。 但不保证一定会暂停服务。
4. 服务数据库中存储的使用记录可能会在服务维护期间被删除。
5. 如果邮编发生变化、市镇合并或市镇名称变更,运营方可修改相关部分。 但是,经营者不保证将根据变更情况进行更正。
第 9 条(用户信息和通信设备的管理)
1.用户应自费并负责提供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设备、通讯工具和交通工具。用户应承担使用服务所需的一切通讯费用。用户应负责管理用户的信息和电信设备。
2. 因用户信息和通信设备管理不善、使用错误、第三方使用等原因造成的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3. 如果用户信息或电信设备有可能被第三方使用,用户应立即通知运营商,并遵守运营商的指示。
第10条(提供服务的条件)
运营商可因维护或其他原因暂停或更改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第11条(知识产权等)
1. 当用户在本服务器上做出投稿行为,则视为用户同意授予经营者自由使用和不受限制的权利(包括《版权法》第 27 条和第 28 条规定的权利)。可以出于任何目的使用与部分或全部张贴内容相关的所有可能的版权(包括《版权法》第 27 条和第 28 条规定的权利),无论该内容是否受版权保护。
2. 用户不得复制、转载、公开传播、更改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服务提供的所有信息和内容(以下统称为 "运营商内容"),无论采用何种方法或形式,均不得超出版权法规定的私人使用范围。
3.版权、专利权、实用新型权、商标权、设计权以及与经营者内容有关的所有其他知识产权和获得这些权利注册的权利(以下统称为 "知识产权")属于经营者或经营者许可的许可人,而不属于用户。 它们不属于用户。 无论是否存在知识产权,用户均不得复制、分发、转载、转让、公开传播、修改、改编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二次使用经营者的内容。
4.如果用户违反本条规定并造成问题,用户应自行承担费用和责任解决该问题,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对运营商造成任何不利、负担或损害。
5.用户不得对经营者、从经营者处合法获得权利的第三方以及继承第三方权利的人就出版物内容中可能涉及版权的部分行使精神权利(包括出版权、姓名权和性别权)。
第 12 条(禁止)1 运营方禁止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实施以下行为。
(1) 违反本条款的行为。
(2) 侵犯运营方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实用新型权、外观设计权、商标权、著作权、肖像权或其他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或可能侵犯这些权利的行为。
(3) 对经营者或第三方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利或损害的行为。
(4) 不公正地损害或可能损害他人荣誉、权利或信用的行为。
(5) 违反法律、法规或条例的行为。
(6) 违反或可能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为,或向其他用户或第三方提供可能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信息的行为。
(7) 犯罪行为、与犯罪行为有关的行为或鼓励或可能鼓励犯罪行为的行为。
(8) 提供与事实相反或可能相反的信息的行为。
(9) 未经授权进入运营商系统、篡改程序代码、篡改位置信息、故意虚假陈述、利用通信设备或其他应用程序的规格作弊、传播计算机病毒或其他妨碍或可能妨碍本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10) 使用复数功能或工具自动操作的行为。
(11) 损害或可能损害本服务信誉的行为。
(12) 通过使用其他用户的账户或其他方法冒充第三方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12) 通过使用其他用户的账户或其他方法冒充第三方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12) 通过使用其他用户的账户或其他方法冒充第三方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13) 与犯罪所得、资助恐怖主义有关的行为或有此类嫌疑的行为。
(14) 运营方认为不适当的任何其他行为。
2.如果运营方认定用户的行为属于第 1 款的任何一项,运营方可采取以下任何或所有措施,恕不另行通知。
(1) 限制使用本服务。
(2) 因解除本协议而终止会员资格。
(3) 经营者合理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13条(解除)
1 用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运营方可解除本协议并取消用户的会员资格,且无需另行通知。
(1) 注册信息包含虚假信息时。
(2) 过去曾被运营方取消会员资格的。
(3) 用户的继承人等告知 "运营方 "用户已死亡,或 "运营方 "能够确认用户死亡事实时。
(4) 如果用户没有真诚地回应经营者的请求。
(5) 经营者认为该用户不合适。
2 除前款各项所列情况外,"运营方 "可提前30天通知用户,解除本协议并取消用户的会员资格。 此外,用户希望退会时,可在当月月底按照 "运营方 "规定的退会手续解除本协议并退会。
3 按照第 1 款和第 2 款规定退会的用户,应丧失退会时期限的利益,并应立即履行对《经营者》的所有义务。在第 1 款和第 2 款的情况下,通过 "服务 "在 "关联合作方 "注册的信息可能会被删除。
4如果出现第 1 和第 2 条的情况,通过本服务在关联合作方处注册的信息可能会被删除。
第 14 条 (非保证和免责声明)
1.经营者不保证本服务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经营者不保证服务不会中断、中止或受到其他损害。
2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可能会从本服务转移到与本服务相关的第三方运营的其他服务(以下简称 "外部服务")。 在这种情况下,用户应在同意外部服务的使用条款后使用本服务和外部服务,并自行承担责任和费用。 运营商不保证外部服务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等。
3. 对于因用户未更改注册信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运营商概不负责。
4. 用户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使用本服务。 对于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违反日本或外国法律法规的行为,运营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因未经授权的访问或其他不可预见的行为导致用户信息被盗而给用户造成的任何损失,运营商概不负责。
6. 如果由于自然灾害、地震、火灾、罢工、商业停顿、战争、内乱、传染病流行或其他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协定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无法履行,经营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7对于用户在使用服务时可能与其他用户发生的任何问题,运营商概不负责,用户之间的任何问题应由相关用户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第15条(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用户因违反本条款或使用本服务而给运营方造成损失,用户应赔偿运营方的损失(包括利润损失和法律费用)。
第16条(服务的废止)
1 经营者如合理地认为应停止提供本服务时,可停止提供本服务。
2 在前款的情况下,经营者应负责赔偿所发生的损害(包括损失的利润和法律费用)。在前款的情况下,除经营者故意或重大过失外,经营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 17 条(保密行为)
1 用户和经营者应严格妥善管理因提供或使用本服务而获得的另一方的机密信息(包括与本服务有关的技术诀窍、与经营者的系统有关的信息以及任何技术或商业机密信息),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经营者的关联公司)披露这些信息。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经营者不得向第三方(包括经营者的附属公司和分包商)披露、提供或泄露,或用于提供或使用服务以外的目的。
2 下列信息不构成机密信息。
(1) 一方在公开时已经掌握的信息。
(2) 在公开时已是公共展开信息,或随后因其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3) 在收到公开信息后从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信息。
(4) 在没有公开机密信息的情况下独立开发或创建的信息。
3. 运营方可为提供服务之目的使用用户的保密信息。
4.尽管有第 1 款的规定,如果法律或法院、行政机关或具有监管权力的公共机构的规则、司法裁决、命令或指示要求,运营商可在必要的范围内披露机密信息。
第 18 条(排除反社会势力)
用户和运营商声明并保证,他们目前不属于黑社会、黑帮、停止黑帮活动未满五年的人、黑帮准成员、与黑帮有关的公司、总集人、特别情报暴力团以及其他类似人员(以下统称为 "黑帮"),也不属于以下任何一类人员。
(1) 与帮派成员等有被视为控制其管理的关系。
(2) 有帮派成员或其他人被视为实质性参与公司管理的关系。
(3) 与黑帮分子有被认为不正当的关系,如为自己、自己的公司或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害。
(4) 与帮派成员或其他人有关系,被视为参与向帮派成员或其他人提供资金或其他利益。
(5) 高管或实质上参与公司管理的人员与帮派成员有应受到社会谴责的关系。
第 19 条(对询问的答复)
(1) 经营者应尽力回应用户对本服务的询问,但除非根据法律或本规则经营者有义务或责任,否则经营者没有义务作出回应。
(2) 经营者没有义务公开其是否答复用户询问的标准。
第20条(地位转让等)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用户和运营方均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转移、设定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地位或本协议下的权利或义务。 但是,这不适用于股份转让、业务转让、合并、公司拆分和其他重组。
第21条 (个人信息的处理)
本服务中的个人信息将按照运营方制定的 "隐私政策 "进行处理。 用户应在同意 "隐私政策 "后使用本服务。
第22条(可分割性)
1.即使本条款中的部分规定根据法律被认定为无效,本条款的其他规定仍然有效。
2. 如果本条款和条件中的某一规定对某一用户无效或被撤销,则本条款和条件对其他用户仍然有效。
第 23 条(如何处理违规行为)
1. 如果用户发现有违反本条款与条件的行为,必须与运营商联系。
2.用户不得反对运营方对任何违反本条款和条件行为的处理。
第 24 条(本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时起至用户退出为止。 本协议终止后,第 13 条至第 16 条、第 17 条第 3 款和第 4 款、第 20 条、第 21 条、本条、第 26 条和第 27 条的规定仍然有效。
第25条 (本条款与条件的变更)
1.根据《民法典》第548-4条的规定,经营者可随时修改条款和条件。 条款和条件修改后的协议应受修改后的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1) 条款和条件的修改符合用户的总体利益。
(2) 对本条款的修改不违背协议签订的目的,且修改的必要性、修改内容的适当性和合理性。
2.如果运营商决定更改条款和条件,运营方应指定更改后条款和条件的生效日期,并应在生效日期前至少两周,通过通知用户、在服务上显示或运营商指定的任何其他方法,告知用户更改后条款和条件的内容和生效日期。
3. 尽管有前两款的规定,如果用户在得知前款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变更后使用本服务,或用户未在 "运营方 "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注销手续,有关用户应被视为同意条款和条件的变更。
第 26 条(准据法)
日本法律适用于与本条款和条件有关的所有事项。
第 27条(约定管辖法院)
用户与运营方之间的任何诉讼均以东京地方法院为一审专属管辖法院。
第 28 条(其他)
1.用户应遵守运营方对本条款未规定事项的单独详细规定。 在此情况下,相关细则等将作为本条款的组成部分。
2. 详细规定等在 "运营商 "的规定场所公布后生效。
3. 如细节与本条款及细则有任何冲突,应以本条款及细则为准。